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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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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
学校代码: 13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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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 740 号 |
邮政编码: 510650 |
| 网 址: http://
www.hnsmxy.com |
E-mail:zsb@hnsmxy.com |
| 培养层次: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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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学形式: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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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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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性质: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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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招生工作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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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院实际,为将今年的招生工作做好,我院特制定如下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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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及省考试中心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为考生创造一个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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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平、公正的录取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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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如未完成计划,再录取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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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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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尊重考生的第一志愿,如确因为专业人数额满,才调剂到考生的第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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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院执行省制定的有关加分和降分的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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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标准要求按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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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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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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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院设有奖学金制度、优秀学生奖励制度和助学金制度,提供适当的勤工助学岗位,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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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其中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每学年评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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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学生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 9000
元、住宿费 12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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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学生毕业后学校
颁发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的普通高校的专科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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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章程若与国家的政策不一致,以国家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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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章程解释权在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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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 020
) 87025321 、 87024172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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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87024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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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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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七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