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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院2007年的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省招生办各项政策法规,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批准部门: 国家教育部 学院性质:独立学院
学历层次:本、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录取批次:广东省内本科:第二批B线,专科:第三批B线,省外本科第三批。
院校代码:12668 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兴太三路38号 邮政编码:510540
联系电话:020—87478461 学院网址:http://www.gdin-thxy.com
第四条
办学特色:天河学院是一所以工科办学为特色,英语口语强化为优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业设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职业技术岗位为依据,培养生产、建设、管理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五条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颁发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毕业证。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院开通“专升本”绿色通道。专科毕业生可以参加专升本插班考试,学生插入本科学习两年,毕业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待遇,符合学士条件的可获学位证书。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我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第八条
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不设志愿级差,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我院录取分数线执行省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按考生的第一志愿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条 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将依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省术科(专业课)考试成绩依照考试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我院各专业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三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标准要求按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