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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代码:12954
招生章程
一、办学层次与性质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主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专科层次招生资格的多学科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院校代码:12954
二、招生计划、区域及对象
1、招生计划
学院二○○七年大专招生计划为3245人,其中,高职高专类38个专业招生2590人,对口高职专科类16个专业(含方向)招生210人,“五年一贯制”师范专科类7个专业招生445人(具体专业及招生情况详见网上我院公布的信息)。
2、招生区域
高职高专类只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其中广东省招2390人,湖北、江西、广西、福建、湖南等省(区)各招40人。
对口高职专科类只招参加广东省“3+证书”考试的职中、中师、中专、技校的毕业生。
三、录取条件及原则
1、录取条件
高职高专类的艺术、体育专业,我院认可各省的术科统考成绩。
学院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的档案,按志愿结合专业特点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接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省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结合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计划完成以后,将根据考生所填其它专业志愿顺次录取。对虽已上线,但因所报专业志愿计划满未被录取而又不愿服从调剂到其他专业的考生,学院将作退档处理。对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符合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院将结合考生本人所填专业志愿和学院已录各专业生源情况予以调剂录取。
四、收费标准
文史、财经、管理类学费4500元/年;
理工、体育、外语类学费5500元/年;
艺术类学费6500元/年;
住宿费按广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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